银行之过为何老让客户“埋单”?

   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下一篇>>   发布: 2008-4-29 10:12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字体:         
        ● 凭什么对透支超额随意收息

  ● 凭什么只收外国纸币不收外国硬币

  ● 凭什么对网络故障损失仅有一声致歉

  用夸大“预期收益率”和“最高收益”来营销银行理财产品,已成商业银行近期被投诉的焦点。近期,银行“零收益”理财产品被银监会紧急叫停。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银行“零收益”理财产品违背了银监会有关规定:一是不得销售测算独立收益为零、负的理财产品;二是须评估个人财务状况,揭示相关风险。

  此前,大批居民购买了这类收益为“零”的理财产品。与此同时,来自银行方面的数据显示,中间业务收入创下历史最高水平。

  外界不禁要问: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不讲游戏规则,为什么老是客户来“埋单”?随着中资银行业务不断发展,如何规范商业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目前的相关金融法规不作修订和增补,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大考验。本报记者专门整理出几例客户遭遇的额外“埋单”的事例,希望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透支超额随意收息

  今年2月,客户朱小姐拥有某银行的一张信用卡,授信透支额度5000元。一旦刷卡超过该透支金额,将被收取每笔10元的利息。但银行方面并未将此收费标准告知持卡人,导致客户收到的账单多出许多金额。

  工作人员表示,每刷一次只要超过额度,并且系统让刷卡的话,每笔最低收取10元利息。当问及为何不向客户提醒时,这位工作人员说,超额费章程上是有的,只是系统短信功能没开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超限费是指,超过信用卡透支额度时,客户需要根据超出部分额外支付的一笔费用。这本来也无可厚非,但部分银行就此在章程里模糊地“一笔带过”,把很多客户弄得一头雾水。

  无独有偶。持有一家国有股份制银行信用卡的沈小姐,也遇到类似问题。她通过刷卡透支买了3200元的商品,其中500元左右的商品发现有问题,就到商场退掉,商场说四周内货款退还到她的卡内,两周后去查询货款也确实到卡内了,她又补进卡内2700元进行还款,可是到下个月账单寄来时,多出一笔较高的利息。她去银行咨询,银行客服告诉她,退款金额不算透支还款金额,系统是这样设置的。沈小姐进一步质问:信用卡章程是否有说明?银行人员回答道:他没看到,利率是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而银行含糊其辞的回答,让人产生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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